具体来说:
一是减少存量、严控增量,化解运力过剩。减少存量主要是对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给予补贴,支持船东协会组织航运企业开展封存部分运力。严控增量主要是严控国内沿海和长江干线客运、危险品运输新增经营主体、新增运力。
二是加强政策引导,促进转型升级。鼓励企业兼并重组,规范货主投资国内航运业,提高市场准入标准。允许中资方便旗邮轮沿海多点挂靠,支持开辟两岸四地邮轮航线。大力发展航运金融、保险、海事仲裁等现代航运服务业。稳步推进液化天然气在航运业的应用。
三是强化市场监管,创造良好环境。在减少行政许可的同时,创新管理方式,加强动态管理。主要包括支持船东协会加强行业自律,建立集装箱班轮运价精确报备制度,加强对集装箱班轮公司联营涉嫌垄断的调查等。
四是规范涉企收费,减轻企业负担。清理规范了一批水上涉及航运企业、营运船舶的收费项目。主要包括取消或免征7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0个具体收费项目,取消或暂停4项监管服务性收费或与收费有关的规定,采取措施调整船舶交易费、下调引航费、规范港口收费。